美国对化妆品用原料的管理
发布时间:
2022-09-13 00:00
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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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联邦法规第21篇“食品与药品”(21 CFR)中第701.30条规定的原料名称 -
CTFA 化妆品原料字典(Cosmetic Ingredient Dictionary) -
美国药典 -
美国处方集 -
美国食品化学药典 -
USAN和USP药品名称词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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硫氯酚(Bithionol):禁用 -
氯氟烃推进剂(Chlorofluorocarbon propellants):禁用 -
氯仿(Chloroform):禁用 -
卤代水杨酰苯胺(二-,三-,三溴甲基苯胺和四氯水杨酰苯胺)(Halogenated salicylanilides (di-, tri-, metabromsalan and tetrachlorosalicylanilide)):禁用 -
二氯甲烷(Methylene chloride):禁用 -
牛源性原料(Prohibited cattle materials):禁用。但不包括不溶性杂质含量不超过0.15%的牛脂、牛脂衍生物、兽皮和兽皮衍生产品、牛奶和奶制品等。 -
氯乙烯(Vinyl chloride):禁用于气溶胶产品 -
含锆化合物(Zirconium-containing complexes):禁用于气溶胶产品 -
六氯酚(Hexachlorophene):由于其毒性作用和透皮能力,六氯苯只有在没有其他防腐剂可用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。化妆品中的六氯苯浓度不得超过0.1%,并且不得用于易接触粘膜的化妆品,例如唇部产品。 -
汞化合物(Mercury compounds):可能引起过敏反应、皮肤刺激或神经毒性问题,只有在没有其他有效且安全的防腐剂替代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。仅限于眼部产品,含量不得超过0.0065%(以汞计);其他任何含有汞的化妆品都被认为是掺假伪劣,且在良好生产规范的条件下痕量不得超过0.0001%(以汞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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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于认证:21 CFR第73条C部分收录有29种着色剂,通常来源于植物、动物或矿物。法规中规定了原料的特性、规格、使用范围、标签标识等,例如二羟丙酮(Dihydroxyacetone),仅用于美黑产品。 -
需要认证:21 CFR第74条C部分收录有36种着色剂,通常是有机合成的着色剂。法规中同样规定了原料的特性、规格、使用范围、标签标识等要求。这些原料的使用都需要通过美国FDA的批次认证(获得证书),从而确保每批次都合成分和纯度要求。对于已经通过批次认证但经重新包装的着色剂,也需要进行再包装批次认证。
关键词:
法规,美国,化妆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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